更新时间:2022.12.20
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只要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复议的事项,都可以为不经行政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前置事项包括: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行政处罚不服,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后的六个月内,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撤回行政复议若是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二诉上诉状的写法是:开头写明上诉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邮编,身份证号码,电话。被上诉人的基本信息(一审被告)。委托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其次要写明案由。再次写明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最后上诉人签字,写明日期。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书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行政机关的名称、住所、其负责人的姓名;当事人的具体诉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以及当事人签名、日期等事项。
诉讼保全不能提出执行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是经执行当事人申请,根据生效裁判所确定的给付内容进行强制执行。而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
行政诉讼申诉的期限,即再审的期限,一般是从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在上述法律文书生效后的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如果当事人不服行政诉讼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从收到判决书之日算起;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从收到裁定书之日算起。上诉期限是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期间限定。规定上诉期限,旨在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必要的时间考虑、准备上诉,以更充分地行使
(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 (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 (3)正文。正文内容包括三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行政诉讼法中的上诉期限是从一审判决书或者一审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上诉;如果不服一审裁定的,可在十日内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