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拆迁中以下情况下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1、拆迁决定程序不合法,未依法获得批准; 2、拆迁时政府存在非法强拆行为; 3、遭遇强拆,报警后公安部门不作为; 4、其他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1、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
行政诉讼中,政府部门需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在法院告知其开庭时间后,政府部门的负责人还需要按时参加庭审,并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依法予以履行。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提起行政诉讼,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诉。不能对抽象的行政为提出起诉。注: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具体个人(或单位等)作出的行政行为(处罚决定、拘留决定等等)抽象行为
行政诉讼要由当事人依法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当事人的起诉要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以及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等。
行政诉讼请求的准确提出: 1、认为行政行为违法的,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该行为; 2、认为行政机关不答复申请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请求法院判决限期履行; 3、认为行政处罚不合理的,请求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
行政诉讼的举证:行政诉讼当中的举证原则是被告负举证责任,并兼顾原告合理分担举证责任。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应提供或者提供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
行政诉讼应在六个月内提出,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算起;但是行政相对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则要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的十五日内再提起诉讼。
当事人若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应当依法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能证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然后依法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给予行政赔偿的请求,并依法将其赔偿请求记载在其起诉状中。并且当事人需要在六个月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