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缓
如果缓刑期间发现漏罪的,会被收监刑拘,同时对于漏罪,是需要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对于缓刑期间发现的漏罪,是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应当和原来的犯罪一起追究,进行数罪并罚,并且需要撤销缓刑。
对于缓刑考验期限已经届满的犯罪分子,又发现有漏罪尚未处理的,先前适用的缓刑是不会进行撒销的,只能考虑对该漏罪在进行依法处理。只有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就应当撤销缓刑。
不可以判处缓刑,应当数罪并罚,合并执行。即使漏罪也会判缓刑,但是这是因为被告未完全交代,所以法官可能会决定数罪并罚,但是会酌情处理的,也许会判处实刑两年或者一年半。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缓刑期考验期间发现漏罪是否可以再判缓刑。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这种情况,法官会认为犯罪人拒不认罪,没有认罪悔罪表现,是不适宜再宣告缓刑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76条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有三种情况: 1、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机关予以公开宣告。 2、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
如果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要撤销缓刑,将该罪与新犯的罪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撤销】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会构成累犯。具体分析有以下两点: 1、累犯是要距离上一次犯罪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而缓刑期满是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存在执行期满的问题,所以缓刑期满又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缓刑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规定了以下三种法律后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有以下三种: 1、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必须具备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满是否执行死刑,具体情况如下: 1、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刑,不会执行死刑。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 2、被判处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