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遵照“一事不再两罚”的原则。所谓的“一事不再两罚”,是指对行政相对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或事实”,不得给予两次及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追究时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人员,如果超过六个月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的,不再进行处罚。行政处罚法的追究时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年,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
行政处罚中当事人死亡,生前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再执行;受没收违法所得或违法物品的,依法照常执行;若被处以罚款的,则应当由其继承人在继承当事人遗产后代为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其中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同时具有熟悉有关法律的工作人员,且具备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为七种。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我国《行政处罚法》中所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时效一般是二年。但至多可延长至五年。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不能给予行政处罚;如果违法行为对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造成了危害后果,则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能再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一、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
行政处罚法中对于行政处罚的种类规定包含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免于刑事处罚不属于刑事处罚。 1、免于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因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 2、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不是。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措施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不是刑事处罚措施之一。免予刑事处罚不能视为一种刑罚,免予刑事处罚,是指因一定原因犯罪,需要刑事处罚,但因自首或者其他情形而不受刑事处罚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来进行
免予刑事处罚不是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措施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不是刑事处罚措施之一。免予刑事处罚不能视为一种刑罚,免予刑事处罚,是指因一定原因犯罪,需要刑事处罚,但因自首或者其他情形而不受刑事处罚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
行政处罚的方式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