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强制执行不算是黑名单。被执行人,也就是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和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不一样。《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应履行。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人移送执行人执
只要符合删除条件,就可以立即删除。一般来说,不可信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从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其相关信息: (一)全部履行确定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申请强制执行不能同时申请被执行人入失信黑名单,因为这是法院对那些老赖采取的措施
不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一般借贷案件审结之后,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那么会被拉入黑名单。将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一般是在申请强制执行时,被告人有财产却使用各种强制手段后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
失信黑名单后果是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且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
会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情况,一般有以下的六种情况,具体如下: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