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可以假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我国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经查证属实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的;有
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
服刑人员减刑最新规定对依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判处刑罚的原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做出了规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被判
被判处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4年以上才可以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3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2年以上23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1年以上22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行为人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关于适用减刑的条件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
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
假释考验期计入刑期。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反犯新罪、发现漏罪、违反假释监管规定的。假释考验期满,认为原判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宣告。
无期徒刑十三年可以假释。无期徒刑指的是是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的刑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监狱内进行认真的改造。如果达到法定情形的,可以申请假释或者是减刑。被判处以无期徒刑的,至于要执行十三年才能假释。对累犯以及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
被依法认定为累犯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不能被判缓刑、假释的。《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第81条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可以,只要符合假释的条件就可以。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