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续延劳动合同,即将合同的期限续延至劳动者的哺乳期届满时再终止。双方可以在到时候再决定续签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在员工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公司不能在此时终止劳动合同,需要将合同的期限续延至员工的哺乳期结束,到时候双方再决定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顺延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
合同到期劳动者处于孕期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延期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届时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同到期劳动者处于孕期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延期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届时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内的,单位应当续延(不是续签)原合同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然后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到时如果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
女职工怀孕时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续延至女职工的哺乳期满时结束,在哺乳期满时,公司可以与女职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或者双方可以决定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劳动者处于孕期的,单位应当续延原合同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双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该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孕期劳动合同到期的,则劳动合同应当自动延续至该劳动者哺乳期结束。 女职工怀孕的,合同到期,公司以原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继续履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
职工在孕期时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一般不得终止劳动合同,需要续延原合同至哺乳期结束为止,然后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后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在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期满也不能解除合同,应当延续至哺乳期结束。
劳动者怀孕且劳动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应该将劳动合同的期限续延至劳动者的哺乳期届满时再终止,在哺乳期届满时,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