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1
两者的性质不同。合作是原主体各自独立,资源互补,按照合同协议办理。合伙则是共同组建合伙企业,按照相关的法律办理,对外由合伙企业或公司承担责任,对内由各合伙人或股东按照份额承担责任。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的基本条件:存在合法有效的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因而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合伙人应该具备的条件有: 1、合伙是建立合伙协议的前提。在这里,合伙协议被规定为合伙的首要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说,合伙是一种协议,即合伙人在协商和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 2、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合伙人的共同出资作为合伙组织的价值形式,是合伙
普通合伙人的投资方式有如下: 1、合伙人投资的货币应当是合伙人自己的资金,或者是自己管理和控制的资金。实物: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货币以外的有形财产。需要注意:合伙人出资的实物必须是自己的或者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可以完全由自己控制的实物财产
赠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的权利义务是: 一、赠与人有交付赠与标的物、瑕疵担保等义务; 二、受赠人主要请求交付赠与标的物等权利。如果赠与合同有赠与义务的,受赠人还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
赠与合同的当事人拥的权利义务有: 一、赠与人有交付赠与标的物、瑕疵担保等义务; 二、受赠人主要请求交付赠与标的物等权利。如果赠与合同有赠与义务的,受赠人还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
一、留置权人的权利。 1、留置标的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留置标的物,拒绝债务人交付标的物的请求。 2、收取留置物的孳息。收取的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3、请求偿还费用。债权人因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向债务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
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而且转让的债权不能是以下债权: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享有的权利如下: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5)同时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