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建筑工程定额种类按内容、形式、用途等,可分为: 1、按生产要素:劳动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机械台班消耗定额; 2.、按用途:施工、预算、概算、工期定额已经概算指标等; 3.、按其费用性质:直接费定额、间接费定额等; 4.、按主编单位和执行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建筑工程结算需要依据,方可进行结算,需要具备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双方确认追加或减少的工程价款、双方确认的索赔、现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不可以分包。承包单位不可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囿于自身资源的不足或出于战略的考虑,一些施工企业承接任务后不可避免地要进行各种形式的分包。分包作为一种社会资源的配置形式,在各类工程建设中发挥着几乎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分包管理不好可能给企业带来法律纠纷
1、综合性 建造一项工程设施一般要经过勘察、设计和施工三个阶段,需要运用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土力学、工程力学、工程设计、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工程机械、建筑经济等学科和施工技术、施工组
法律分析 承包建筑工程的规则是: 1、发包和承包双方应当订立合同; 2、双方应当认真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履行各自的义务,当然也保证双方的权利; 3、禁止采用不正当手段。
建筑企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对建筑企业而言,劳务成本占总成本的20%-30%,劳务分包是建筑施工中把技术和管理转化为产品的末端组织,是工程项目管理中最关键、最活跃、也最不稳定的因素之一。那么建筑工程劳务
建设工程专业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只有取得发包人的同意之后,才可以把自己承包的一些工作交给其他人来完成。 承包人不能把自己承包的全部工程都转包给其他人,同时,承包人也不能把自己承包的全部工程,进行肢解之后,采用分包的方式,分别转包给其他人。 要
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工程分包具有以下限制条件:第一个条件是,需要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或者在合同中没约定分包但经过发包人同意。第二个条件是,承包人只能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不能是主要工作。因为发包人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