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父母死亡后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只要还在承包期内,就仍然归其子女所有,村集体不会收回。如果父母拥有多名子女,但是去世前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土地确权就由其所有子女平等地继承。在继承时子女们可以自己商量选择平均或者不平均地割分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五保户死后宅基地和土地使用权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农村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即保吃、保住、保穿、保生病治疗和保死后安葬)时,双方订有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2)农村集体组织与五保户未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
特困户死亡土地使用权归第一法定继承人,如果子女户口已迁出,农村土地为集体土地,户主去世后,土地由村集体收回,子女不能继承。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
1、土地使用证使用人不在了可以按照继承法继承,原来的土地使用证由国土资源局收回注销,换个使用人。2、继承必须公证,凭公证书办理变更使用人姓名。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耕地当然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使用人死了,要收归农民集体,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
一、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二、办理土地证过户所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用途如下: 1、按照地貌的特征可以把土地分为:山地、高原、丘陵、盆地以及平原等; 2、按照土壤的质地还可以划分为:壤土、砂土以及黏土等; 3、按照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可以划分为:国有的以及农村集体所有的; 4、按照获得途径可以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不可以过户。房产证以及土地证,这两个证件都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的使用权的相关证明,这两者是不可分割的。如果只有一个土地证,而没有另一个证书,也就是房产证;或者没有土地证,只有房产证,只要出现了以下两种情况之一,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