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可以通过股东会通过相应的决议. 1、召集股东大会,对变更公司法人形式或合并、分立等事项的进行表决; 2、占有70%股份的股东通过以上决议; 3、若其他股东有异议,可以建议其依法行使“回购请求权”或者转让其股权。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小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
收购部分股东股权,对于被收购股份股东而言,公司被收购也就意味着其持股股份的转让,原股东与公司就不再有关系。未被收购公司股份的原股东仍然是公司股东。全部收购公司股份,该项收购意为着所有原股东进行了持股股份的转让,原股东不再具有股东资格。同时在
公司债务重组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公司的债务是由公司的财产来承担的。股东不履行出资责任或者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营利性法人的投资者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
注销公司联系不上股东的利害关系人可先申请宣告失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股东不同意公司分立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分立应当就分立事项召开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不同意公司分立的,可以退股并与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不能达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利润不分配给股东,股东是可以起诉公司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但是若是连续五年有利润却不分配的,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权。公司原则上不能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法的,该决议无效。股东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如果公司已经依据该决议办理了变更登记的,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公司法人侵害股东利益,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可以分为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 (一)直接诉讼。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提起的诉讼,胜诉后,判决后果归属于股东自己。公司法规定股东直接诉讼的情况包括: 1、撤销决议之诉 公司法第二十二
发现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法定股东可以进行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的条件是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不提起的,股东应当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每个股东,都可以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收购部分股东权益,即转让其股份,原股东将不再与公司有任何关系。被收购股份的股东需要注销登记,修改公司章程是股权登记的内容,未被收购的公司原股东仍为公司股东。购买公司全部股份,是指原股东全部转让其股份,原股东不再具有股东资格。收购公司后,原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