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1
精神损害赔偿没有统一标准,具体根据下列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
18岁以上(含)的精神障碍患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残疾评定量表Ⅱ》分数和下述的适应行为表现分为四级。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三级伤残标准第一项之规定,“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第二项之规定,“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符合上述两
伤残鉴定根据下列十个方面确定登记: 1.大脑受、脊髓受伤情况、神经的损伤情况。 2.头部以及脸部受伤情况。 3脊柱胸段的受伤情况。 4.颈部受伤情况。 5.腹部受伤情况。 6.盆骨部分受伤情况。 7.胸部受伤情况。 8.会阴部受伤情况。 9
精神残疾或精神障碍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对精神残疾人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鉴定须以专门鉴定机构的鉴结论为依据,劳动局不能直接作出精神残疾障碍鉴定。
伤残鉴定根据下列十个方面确定登记:1.大脑受、脊髓受伤情况、神经的损伤情况。2.头部以及脸部受伤情况。3脊柱胸段的受伤情况。4.颈部受伤情况。5.腹部受伤情况。6.盆骨部分受伤情况。7.胸部受伤情况。8.会阴部受伤情况。9.肢体方面受伤情况
工伤伤残鉴定的部门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根据伤残的类别和残情的程度划分伤残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问的平衡,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对未列出的个别伤残情况,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相应定级原则进行等级评定。
1、从受害人的角度考虑以下因素: (1)受害人的请求。即只有受害人正式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才对此予以审理和裁判。受害人或者相关人员未提出此诉讼请求,法院当然不处理。 (2)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加害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
1、从受害人的角度考虑以下因素: (1)受害人的请求。即只有受害人正式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才对此予以审理和裁判。受害人或者相关人员未提出此诉讼请求,法院当然不处理。 (2)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加害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
申请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受理的部门是劳动局(内专设工伤认定的部门)。
我国没有具体规定哪几种精神病属于工伤,但是工伤是由于工作原因引起的,同理,从理论上来说,若员工因工作原因患上了精神病,应当属于工伤范畴,但具体实践中精神病的认定一般都归于个人心理因素,属于内因,要举证证明员工患精神病与工作有关难度较大。
工伤鉴定,是需要权威鉴定机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进行鉴定的,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