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甲方主体资格不存在 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一般拆迁办为甲方,被拆迁户为乙方,乙方的主体资格基本上没有问题,那么甲方的主体资格呢,我们建议被拆迁户事先核实一下拆迁办的主体资格,确认其符合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要求。因为在现实中,经常出现拆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是首先应当写明被拆迁企业以及拆迁单位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拆迁对象基本情况、房屋及相关附属物补偿、以及支付金额与支付期限;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
合同约定不够具体明确。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空白协议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协议都绝不能签。虽然拆迁补偿协议采用空白协议和约定不明确的协议形式都是不合法的,但在实际维权过程种,被拆迁者因举证困难而时常陷入被动。
首先要明确协议双方的主体是否为合格主体。拆迁人应当依法取得拆迁许可证。未取得此许可证的,不具备拆迁人资格,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能无效。被拆迁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其次,
拆迁协议子女一般不属于被拆迁人。如果被拆迁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那么该子女为被拆迁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
拆迁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签订,不管双方如何协商,条款内容最后都要落实到协议中,即应当明确地写明在协议中。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应当包括的内容有: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征地拆迁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行政协议有以下这些,其中就包括征地拆迁协议: (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三)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 (四)政府投资的保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针对被征收的房屋拆迁时,一般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在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协商好之后,双方应该需要签订有关的拆迁补偿协议,但针对拆迁补偿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我国的法律是没有强制要求的,一般交由当事人决定是否要进
以下5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反悔更改: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协议丢失的补办办法为: 1、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针对房屋拆迁后的补偿条款达成一致后,签订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式四份,主要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各持一份,同级人民政府保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