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房产继承是否需要过户,具体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决定: 第一,如果房产主要用于个人使用,可以选择不办理变更登记。因为我国《物权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意思就是说,当继承开始时,房屋的所有
继承房产公证不是必经程序,当然继承人也可以选择公证。继承房产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继承房产这一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如果继承人选择公证的,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明、遗嘱、房产证等材料,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继承
父母留下的房产,子女要办理继承的话,首先应该看父母有没有留下遗嘱或者是遗赠抚养协议。如果父母留下了遗嘱或者是遗赠抚养协议,那么应当按照遗嘱或者是协议的内容来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是遗赠扶养协议无效的,那么子女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来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应当申请登记过户,多子女继承房产时,应对于房产可采用共有、适当补偿等方法进行处理,不得损害遗产的效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知,子女办理房屋过户前,需先到父母户籍所在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再去公
继子女如果和继父母有扶养关系,就可以继承房产。法律规定,只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那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
放弃继承权不是必须要公证。公证是表明放弃继承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有效证明,但是否进行公证,由当事人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要放弃继承的,必须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其中,口头的意思表示容易被歪曲篡
公示公信原则是物权的基本原则,其意味着物权变动必须公示。广义的公示包括登记、交付,所以继承必然是需要公示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不动产的,以继承的发生为取得条件,即内部效力,以不动产登记的变更产生对外效力。所以,单纯的继承和使用不动产
继子女有权继承遗产吗?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法定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的第一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其中,“子女”不仅包括了亲生子女,还包括了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有扶养关系”中的“扶养”既包括了长辈对
财产继承公证的手续如下: 1、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 2、由所有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外,还应向公证处提交遗产的产权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果被继承人立有
房屋继承公证,需要办理以下的手续: 1、首先,继承人应当准备充分的继承公证材料,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具体来说,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了:被继承人,也就是死者的死亡医学证明以及户口簿、所涉房产的产权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以
房产继承公证的程序如下: 1、继承人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且提交证明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了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证明,房屋的所有权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果有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房产继承公证有两种,一种是遗嘱继承,一种是法定继承。 1、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那么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等; 2、如果法定继承
共有产权房是否能继承给子女,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份额是可以继承的,具体如下,在子女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的情况下,继承的便是共有产权房的使用权和部分产权,如果子女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就需要在继承之后,退出共有产权住房,具体方法是将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