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有: 1.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 2.选科式。 3.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
贷款人有提供贷款的义务;贷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贷款人有对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利。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贷款人有不得预先
降薪多少幅度可以仲裁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降薪幅度多少才是合法的,只要是违反约定单方面降薪,就算是违反有关规定,企业降薪必须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才能实施。劳动者如果遇到企业单方面降薪的情况,可以到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
以下法定情形可以划分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般来讲,夫妻离婚的时候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部分是不参与分割的,分割的仅仅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
背叛国家罪本罪是行为犯,也是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刑法对构成本罪没有规定“情节”方面的要求并不要求已经造成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实际后果。只要行为人着手实施了勾结外国或者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国家领土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没收财产的相关规定有: 1、没收财产属于我国刑罚的附加刑; 2、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3、没收犯罪分子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没收财产的相关知识主要包括: 1、没收财产,指的是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方法; 2、没收财产一般适用于严重的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破坏金融秩序
没收财产的相关法律知识有:没收财产是刑罚的附加刑,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相关法律规定有: 1.在权利转移前或进行公证前终止; 2.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终止; 3.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终止; 4.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时
减刑幅度一般是指具有法定减刑条件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可依法减轻原判刑期的限制性规定。减刑的幅度,依不同的刑种有不同的限制。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减刑幅度是指具有法定减刑条件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可依法减轻原判刑期的限制性规定。减刑的幅度,依不同的刑种有不同的限制。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死刑年龄规定: 1、不适用死刑的年龄: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适用死刑年龄的人:犯罪时已满18周岁和审判时未满75周岁的非孕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