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行政拘留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属于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不是行政处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说明的是行政拘留,而且只有行政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其实可以进行行政拘留的情况还有很多。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首先应当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若是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行政处罚法还明确规定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这是法律的专有权力,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都无权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行政处罚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分别规定了: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
1、公安机关。谁可以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除此之外,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
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进行债权转让。但是如果涉及的是不合理的债权转让,已经影响到执行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这时候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被执行人的行为。而且,如果被执行人是在执行过程中进行债权转让的,受让的新债权人,不能排除执行人强制执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