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批准; 3、签订转让合同; 4、公证,转让
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担保,只要是属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即可,还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登记流程是: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股
股权质押办理登记的,有3个步骤。如下:1、先了解出质人和拟出质股权的有关情况;2、出质的股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必须要经过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决议同意后才可以进行质押;3、查清楚拟质押的股份是否有瑕疵,也就是是否存在禁止质押的规定。出质人还
房屋抵押担保登记流程 一、初始登记 (一)申报,私人房产抵押的申报,必须由所有权人亲自办理;公有房屋抵押的申报,必须由单位出具委托证明,由本单位人员办理;办理人员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员领取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按规定填写应填内容。
在我国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格式是首先应当写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抵押财产、抵押担保范围以及抵押土地使用权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力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
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是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设立地役权进行登记的流程如下: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申请,递交相关材料,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登记机构对
1、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 2、委托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公证委托或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签订的委托书)。 3、地役权设立后,办理首次登记前发生变更、转移的,还应提交相关材料。
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效。法律规定,不得抵押的物权有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或医疗卫生设施等公益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