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企业即使宣布破产,也要偿还债务。企业首先需要以破产财产偿还企业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需要偿还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偿还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欠缴的税费;最后则偿还普通的破产债权。
1、企业破产后债务还不上应当按照清偿顺序偿还,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照法定顺序清偿。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办理注销登
如果债务人只是没有偿还能力是不用坐牢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一般会被强制执行其名下的财产以及列入失信人名单。确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但是如果有履行能力
企业破产股权质押不能优先受偿。股权质押产生债权属于普通债权,按照我国破产法,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对员工所欠费用、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
破产后的法人不能再开公司。因为法人注销后民事权利以及行为能力已经终止,法人资格便会消灭。公司依法进行完破产程序后,所有的债权债务也会消灭。债权人不得要求偿还债权。
企业破产股权质押不能优先受偿。股权质押产生债权属于普通债权,按照我国破产法,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对员工所欠费用、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
企业破产还用还钱。企业破产之后,财产按照清偿顺序进行清算: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再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等费用,补偿金; 3、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清算的企业员工有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
合伙企业有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是就公司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如任免董事、监察人、审计员或清算人,确定其报酬,分派公司盈余及股息、红利,承认董事会
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企业宣布破产后还要偿还债务。企业应以清算后的破产财产偿还债务,无力偿还的不再偿还。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