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民事诉讼反诉的条件有: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
反诉的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两者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两者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当事人将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民事诉讼撤诉所需要的法定条件包括:提出明确申请;撤诉理由正当;意思表示真实等。《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刑事诉讼立案的条件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应有: (1)刑事诉讼已成立; (2)被告人被指控为犯罪的行为对被害人或国家造成了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 (3)在刑事诉讼中,有赔偿请求权的人提出了赔偿要求。
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1、决定立案的,应当计算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将该案的当事人姓名、案由等情况统一编立案号输入计算机。 2、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交由人民法庭审理。 3、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判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第
民事诉讼立案新规定是: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
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民事纠纷的案件立案的条件具体包括: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不予立案的条件有: 1、原告不适格。原告适格是指原告应当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没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在起诉中必须指出侵害其民事权益的人或与其发生争议的人;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自诉案的立案条件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