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不发给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处理办法: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
单位不发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劳动者也可以直接要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加班费; 逾期不支付的,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公司不给职工加班工资,员工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 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 第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 第二,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
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的水平,但必须比国家规定的更高。加班工资工作日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休息日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法定休假日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
加了班用人单位不承认加班,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安排加班计算加班工资的方式是: 1、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
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若是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进行支付;若是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加班的,应灵活安排相应的补休,而不能支付加班工资。
事业单位加班工资按照工资相应的标准支付加班费。下班之后加班的,按照工资标准支付1.5倍的工资。休息日加班的,按照工资标准支付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工资标准支付三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