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股东会决议如果约定或者规定了有效期的,有效期时长依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长期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股东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期限是六十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算。每个股东都可以申请,无论持股比例多少。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规定的,属于可以撤销的情形。
股东会决议分特殊决议事和普通决议事项。 普通决议是指对于股东会的一般表决事项,仅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即可通过的决议。 特殊决议是指对于股东会的特殊表决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
股东会决议作出后有效期为多长时间,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需要注意的是,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后,只要是经过合法的的股东大会的程序得出的决议,并且该决议经过所有股东的同意的,此时就是可以认定为该
如果说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是合法合规的,那么形成的决议是长期有效的,除非公司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对原有议案进行调整。
股东变更,之前股东会决议继续有效。除非有新的股东会决议撤销或终止之前股东会决议。 在之前股东会决议继续有效情况下,新股东不必然承担原股东会决议的义务,要看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的约定。
除非股东转让协议中,明确规定某某决议无效,股东变更后依然有效作为集体决策的股东会决议,且经过所有股东一致认可(股东转让要经过其他股东的一致同意)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
股东决议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公司的全体员工有效。股东作出决议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或者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赔偿责任是指,在股东会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股东可以提起决议无效之诉,法院宣告无效后,对于已经变更登记的应当撤销变更登记,同时对股东造成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决议瑕疵可以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