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开庭前被羁押仍有可能判处缓刑。开庭前的羁押属于刑事诉讼程序过程中的刑事强制措施,不会影响定罪量刑。因此,被羁押人最后审理结果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缓刑的条件的,仍可能会被判处缓刑。
开庭前羁押还有可能判缓刑。开庭前是否羁押与是否判缓刑无关。根据法律规定,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条件的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
不是,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规定,判处缓刑的,在考验期内违反规定的,不再执行原判刑罚,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只要在考验期内违反规定,被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判决前羁押的期限才计算刑期。
拘留一年后能否缓刑,取决于情况。如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可判处缓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其中不满十八周岁、怀孕
缓刑抵扣前期羁押时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具体运用上的一种制度,宣告缓刑必须以判处刑罚为前提,不能脱离原判刑罚而独立存在,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因而,缓刑犯在判处刑
依法判处缓刑不能折抵拘留时间。折扣的具体规定是:判决管制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二日;判处拘役的,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判处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
视情况而定,因为缓刑是没有收监,没有被羁押,相当于原刑罚没有执行,所以在缓刑期间再犯新罪,就按判决前犯数罪进行并罚,可能会被羁押。若没有犯新罪,则不会被羁押。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
缓刑考验期内新发现漏罪,是否还可以宣告缓刑。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新发现的漏罪应当撤销其缓刑,并对新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据刑法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其刑罚,因此缓刑考验期内新发现漏罪
犯罪分子在侦查阶段没有被逮捕不一定是满足适用缓刑的条件,逮捕和缓刑不一样。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指的是对犯罪分子先行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具体适用条件有三项,首先,判处拘役
被判处刑罚时犯罪分子超过六十岁,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的规定:1、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2、犯罪分子所判处刑罚是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犯罪分子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有悔罪表现;4、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的地方不会产生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