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该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 2、个人高利转贷,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如下: 1、立案标准: (1)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2、量刑标准: (1)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高利转贷罪: 1、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以高利转贷罪论处。我国《刑法》175条规定
一、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
不同性质的刑事案件,达到立案的金额标准是不同的。因此,要根据刑事案件来判断。如诈骗罪的案件,诈骗公私财物金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构成“数额较大”;金额达到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金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
刑法中没有高利贷罪,只有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的量刑如下: 1、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