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离婚需要的材料,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2.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即户口登记薄和身份证;3.离婚协议书4.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
双方自愿离婚需要的证件有: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到一方原领证机关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资料,在规定的三十天期限届满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
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双方自愿离婚一般需要以下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
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带的证件: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双方自愿离婚要带的证件材料有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双方自愿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主要包括: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以及夫妻双方签订的书面离婚协议等。并且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双方自愿离婚需要的证件有: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到一方原领证机关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资料,在规定的三十天期限届满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