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3
有期徒刑法定量刑幅度是怎样的。有期徒刑法定量刑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 一、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二、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三、短期有期徒
第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
构成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规定有: 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
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自首减刑幅度的规定为,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新刑法对立功减刑幅度的规定是: 1、罪犯判处死缓的,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2、罪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3、罪犯判
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的规定如下: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减刑的幅度: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
非法行医罪量刑幅度是: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减刑幅度规定: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
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有: 1.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 2.选科式。 3.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
受贿罪量刑幅度是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受贿罪既遂通常情况下以贪污罪进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