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行政复议申请期延长的条件有: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期限被延长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的规定,申请延长期限必须具有以下两个条件 1、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原因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具有其他正当理由。 2、延长期限的申请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机关的审查批准。
延长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条件: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法定的申请期限。如果有上述条件的,申请期限可以延长,该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时限是六十日。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
当事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可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该期限来提出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延长的条件有以下三项: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期限被延长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申请期延长的条件:案件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的时效,一般是六十日。如果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上述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其规定来处理。
行政复议延期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的审查期限是五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的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如果不符合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行政复议最长延长的期限,是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应在六十日内作出复议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算起;但是情况复杂的,经其负责人批准,可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