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延长行政复议期限的规定是: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关于延长行政复议期限的具体规定:若情况复杂,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其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延长行政复议期限的规定是: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的规定,申请延长期限必须具有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原因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具有其他正当理由。二是延长期限的申请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机关的审查批准。
行政复议期限延长最多三十日。我国法律规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
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时,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一般复议机关要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情况复杂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批准,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期限延长最多三十日。我国法律规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最长可延长不超过三十日。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但是情况负责,复议机关不能在该期限内作出决定的,则可以申请其负责人批准,最多延长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延长的条件: 1.法定期限被耽误的原因是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 2.提出复议申请必须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 3.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申请复议期限超过1年的,不能再申请复议。耽误法定期限后申请复议的,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