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遗嘱在被遗嘱人办理公证手续后,也可以再被遗嘱人进行更改,如果公证还没有完成的,由遗嘱人本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遗嘱的变更。《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
撤销公证遗嘱原则上是能认定是普通遗嘱的。如果遗嘱被撤销后,遗嘱本身是无效的,那么不能按照遗嘱继承;如果遗嘱被撤销并不当然导致遗嘱无效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当普通遗嘱。
自书遗嘱可以撤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依公证方式而设立的遗嘱,是证据力较强的一种遗嘱形式。但是若有数份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
口头遗嘱不可以撤销公证遗嘱。我国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公证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遗嘱,它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所以除非遗嘱人去公证处办理撤销手续,否则仅凭口头形式是无法撤销公证遗嘱的。
依据继承法规定,房产遗嘱公证是可以变更的。立遗嘱人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有两种方式:一是以书面形式明示变更或撤销原遗嘱;二是以立新遗嘱的方式变更原遗嘱,但是以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形式的遗嘱不可以变更公证遗嘱。综上所述,变更房产遗嘱公证需要以
两份公证遗嘱内容相抵触时,如果两份遗嘱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应当以后立的遗嘱为准。 如果是同样级别的多份遗嘱,法院当然判决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公证不是遗嘱生效、成立的要件,遗嘱没有公证也可以办理遗嘱继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9条、第21条规定可知:公证遗嘱仅为遗嘱形式之一,如果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即使没有公证也是有效的。但是,遗嘱合法有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第一、遗嘱
没有遗嘱,但遗产继承也可以申请公证。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
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不让父母继承其遗产,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没有公证可以,因为公证与否不是遗嘱有效的条件,只要遗嘱定立的方式和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在继承开始后,遗嘱开始生效,就应当按照遗嘱办理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