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申请认定工伤的时效为一年,即工伤职工或者其、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后劳动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一般在事故发生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为职工提出工伤鉴定申请,也可以由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决定受理后,会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涉及工伤比较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30日。职工工伤包括职工发
用人单位要在工伤发生或是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三十天以内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提出申请,受伤当事人或其直系家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一年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伤职工和其家属需要铭记提出申请的时间期限,要在规定合法的时间内
做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伤情稳定即可进行鉴定,申报工伤认定的方法:工伤事故发生后单位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一个月后自己可以去申请,但必须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是治愈出院前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治愈出院后1个月内申请,如果是治愈出院后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做出工伤认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是治愈出院前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治愈出院后1个月内申请,如果是治愈出院后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做出工伤认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申请时间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需要用人单位在30天内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进行申请工伤鉴定。
非劳动者的原因导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过了做工伤认定时间的,如果是因为以下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导致的,则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人社局不予受理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时间没有明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下来后,如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可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