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如果是劳动者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但有条件限制。
对下列劳动争议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
以下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当事人在下列情形下可向劳动争议仲委会申请仲裁: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争议;其
出现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违反法定程序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或者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等其他情形。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
劳动仲裁期限中断情形: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劳动仲裁;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如果仲裁裁决是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执行。
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况有: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裁决,如果不服,可以在15日以内向基层
以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情形: 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 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情形有劳动争议金额低于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案件和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争议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