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发生经济纠纷的,一般不适用劳动仲裁;如果发生的是劳动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由仲裁庭在受理案件后的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不超过十五日。
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双方不续签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以及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的或者主动决定解散的等。
1、调解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委员会申请调解。 2、仲裁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3
劳动仲裁所需证据可以有: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等。
劳动关系争议仲裁需要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证据;劳动报酬争议仲裁需要劳动合同、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证据;其他。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
劳动者的劳动纠纷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先要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①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②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③有公司名称的工装;④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⑤考勤记录;⑥社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以下条件:申请人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提出仲裁;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申请人必须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诉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实依据;其他。
劳动纠纷仲裁大约需要四十五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
发生劳动争议后由以下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规定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纠纷的四种类型:确认劳动关系的纠纷;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纠纷;关于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的纠纷;以及关于劳动合同中的社保、休息休假等具体条款的纠纷。
一审终审的情形如下: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民事诉讼一审程序的步骤有哪些 1、原告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