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交通事故赔偿官司的时限有三种情形: 1、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案件,一般情况下审理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总共最长不超过十五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的一审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交通事故赔偿金一般是十日内到账,自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之日起算。 若是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若是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
发生交通事故又构成工伤的,交通事故赔偿后能申请工伤赔偿,但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等费用,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工伤保险不再发放;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
赔偿标准及内容如下: 1.医疗费。为医药费、住院费、挂号费、门诊费、检查费、手术费、其他医疗费用的总和。 2.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赔偿了;没有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赔偿。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法律规定,交通事损害赔偿的时效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伤情明显的,应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再审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宣判。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调解期限的开始日期。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交通事故的赔偿金的到账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由双发协商决定。 法律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
因为交通事故纠纷而起诉的,在判决、裁定生效后会赔偿。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按时履行。 若是当事人没有按照生效文书履行相应的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