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8
建设工程结算合同纠纷向施工行为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处理。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协商、和解,和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认定建设工程实际开工日期的方式是: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承包人无证据但有开工报告的,以开工报告中的开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承包人无证据也无开工报告,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 3、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4、违法分包的; 5、非法转包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有: 1、主体名称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承包人和发包人; 2、权利义务不同,承揽合同是一方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而建设工程合同是一方进行工程建设,另一方支付价款的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合同双方主体一般为一般主体,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特殊主体; 2、合同的适用对象不同。建工程合同标的一般为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标的一般为动产定作物; 3、合同的形式有不同
可以解除。解除的具体方法是: 一、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二、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可以在通知对方当事人之后,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则需要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三、如果发生法定解除的事由时,可以
建设单位与方没有签订施工合同的,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后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要支付工程款,如果不支付的,施工单位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索要工程款。
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是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争议和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具体如下: 1、发生争议的双方可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 2、当事人可申请第三方介入调解解决纠纷; 3、如果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可向仲裁委员会
工程施工合同有效期一般为当事人合意签订合同之日至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间的时间,但其法律效力是永久的。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