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是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
债权人的撤销权,应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行使,应该以债权人自身的名义行使,且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并且一般应当在一年内行使。
转继承人的法定范围是:受遗赠人的合法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收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效力: 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则该行为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与他人达成买卖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则该合同将因被撤销而自始失效。 2、对受让人的效力。在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后,如果财产已经为受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效力如下; 1、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效力:被撤销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行使债权
1.无偿赠与财产; 2.放弃到期债权; 3.放弃未到期债权; 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 5.放弃担保物权; 6.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 7.以明显高价收购财产; 8.以自己的财产设置抵押权、质权。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此条规定明确了两个时间点,一是“一年”的时间点,该期间属于除斥期间,适用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此条规定明确了两个时间点,一是“一年”的时间点,该期间属于除斥期间,适用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
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1、债务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 3、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只要符合合同可撤销的条件,即使履行完毕,也可以要求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方式如下: 一、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二、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
债权人撤销权该通过下列方式行使:依法应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