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合伙企业解散后的财产应当用于偿还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以及合伙企业的债务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
先用财产支付清算费用,然后偿还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是: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4、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
合伙企业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年支付一个肛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合伙企业解散后财产清偿如下: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
合伙企业能够解散的情形有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以及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等。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
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人的要求是至少有2名普通合伙人。但如果是属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话,则对于合伙人人数的要求在2-50人之间。所以,合伙企业的类型不同,对合伙人人数的要求也不太一样。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伙人须得在2人以上。职工以及其他人数并没有限制。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的种类有: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
合伙企业的种类有: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