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录像带属于视听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视听资料是指借助电磁、光电、电子计算机设备等技术手段所记载和再现的声音、图像、数据等信息资料,包括视觉资料、听觉资料、声像资料。
录音证据的认定:该录音对象必须是本人,录音内容必须完整,电话录音应当未做技术处理,电话录音取得方式应当合法等。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录音录像证据想要合法的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连贯性,不对其进行篡改、伪造。根据法律规定,录音录像证据是篡改、伪造或者无法确定真伪的或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
该条款对视听资料作了明确的限制,首先就要求是“合法手段取得的”!那么,在对方不知情、未同意的情况下,偷录是合法手段还是非法手段呢?在司法实践中,这要看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是与对方当面或电话沟通过程
如果是合法取得,和离婚有关系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属于视听资料。
根据法律规定,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但证据必须经过核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同时,对于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纠正或者合理解释;不能纠正或者做出
在司法实践中,欲使录音、录像证据成为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有效证据,一般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录像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严格意义上,监控录像当然能够作为离婚的证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视听资料属于民事诉讼中证据的一种类型。而监控录像,就是视听资料的典型代表。但是,离婚诉讼中,视听资料不一定能够作为有效的证据。这主要是因为当时人在收集视听资料,也就
家暴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录音属于证据种类中的视听材料。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两种,其中,直接证据包括:出警记录、受伤部位的照片、就医留下的病例、医疗费单据等等;间接证据包括:邻居或者家人的证人证言等。如果遭受了
手机的通话录音在法庭上能当证据。但调查人员调查收集录音资料时,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