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行政赔偿的申请书中应当包括受害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相关信息;具体的赔偿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以及申请的日期。
行政赔偿决定书应写明赔偿义务机关的名称、其负责人的姓名;受害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赔偿的原因;赔偿的方式;赔偿的项目和赔偿的数额;以及赔偿的时间等内容。
一、申请行政赔偿应提交哪些材料 1、行政赔偿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证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定为违法的证据;证明违法行使职权行为造成损害事实的证据材料。 二、行政赔偿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1、受害人的姓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应当按照如下规定进行赔偿: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行政赔偿申请书中包括: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以及申请的日期。
行政赔偿申请书中应当包括: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最后写明申请的日期。
行政诉讼的赔偿书需写清楚下列内容:受害人的姓名、性别、住所等基本信息;赔偿义务人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赔偿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以及申请人的签名、盖章、和日期等。
行政赔偿可以单独提出,也可以在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如果当事人是在申请复议或起诉时提出的,则可以在复议申请书或者起诉状中列明赔偿的具体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为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当事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申请赔偿要提交赔偿申请书,如果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