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的区别如下: 1、一般自首,其成立条件是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后未受到讯问、采取强制措施前,出于自己的意愿向有关司法机关承认自己犯罪,自愿在有关机关的控制下,等待进一步解释犯罪事实的行为,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受害者和被害者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内容:被害人是合法权益遭受不法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其诉讼地位,在自诉案件中是自诉人,处于诉讼当事人中的原告地位,享有诉讼当事人中原告人的一切诉讼权利。而受害人指的是民事
1、两者之间产生的根据不一样,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是固定的,诉讼代理人基于委托产生,是不固定的; 2、被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中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3、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是由法律预先规定好的,
公诉案件只有受害人即:被害人,没有自诉人。自诉案件才有自诉人,同时自诉人也就是受害人本人。公诉案件的受害人与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受害人)在权利和地位上有很大不同:被害人的诉讼地位,是执行控诉职能的当事人。他的诉讼权利主要有:请求立案;申请回避
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在六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设置体系不同一般自首与准自首仅规定于刑法典总则中,而特别自首制度则是由刑法典分则所自行设立和规定的。 (二)效力范围不同一般自首和准自首制度因规定于刑法总则而具有适用效力上
二者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授权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某种法律行为,但自己直接承担权利和义务的人,称为被代理人。授权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某种法律行为,但自己直接承担权利和义务的人,称为被代理人。 2.对民事行为能力的要求不同。公民、法人及其他民
被委托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区别包括:被委托人是提出委托要求的人,而委托人为接受委托要求的人;当委托代理人是公民时,他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而被委托人不一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二者区别如下: 1.主观目的不同。故意伤害罪,行为人只想伤害他人使其健康受到损害,并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观目的就是剥夺受害人生命。 2.侵害客体不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故意杀人罪侵害的是他人的生命权。
诉讼参加人既包括当事人,还包括诉讼代理人。诉讼参与人既包括诉讼参加人,还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区别: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在诉讼中的作用各不相同。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对于诉讼程序的发生、发展或者消灭具有
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如下: 1、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真正的生命体,依法产生和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和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被称为该国公民; 2、自然人的生、老、病、死按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
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在于: 1、代表不同。法人代表社会组织;自然人是单个人。自然人不一定有法人资格,是以生命和血缘为生存特征的单个人。法人不是个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只是社会组织在法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有如下区别:上诉人是指对法院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人,被上诉人是二审案件的被告。上诉人可以是二审原告或者被告。上诉人是被告的,被告是一审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自判决送达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是对“特别自首”的对称。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与一般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