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2
夫妻分居两地,一方的债务如果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不是共同的,而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偿需要区分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偿还;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去世的一方的继承人在其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债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还要清偿债务的。但一般仅限于双方共同债务。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死亡,生存的一方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带对于死者的个人债务,一般是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限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没有遗产的,债务消灭。
1、如果夫妻分居两地,其中一方的债务如果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不是共同的,而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
不一定。《最高院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处理的若干意见》规定: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如果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的,需要共同偿还。具体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债权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
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要看是什么情形下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
夫妻一方欠债应该如何不连累另一方?这个问题你的想法如果是想逃债我们不支持、不鼓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人家也是真金白银给到你了、帮过你,所以逃债的想法不可取。在婚姻法上正常的债务我们要分两类:一类就是纯属一方的个人债
夫妻分居后,男方有债务,女方不一定需要偿还。具体来说,要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女方就要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如果是男方个人债务的话,女方就不需要承担偿还的责任。第一,要看夫妻两个人在分居期间有没有明确的协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