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监视居住是指,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且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行动,加以监视和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的方法。公安机关可以对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
监视居住的条件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正在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
监视居住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限制嫌疑人、被告人在特定的时间之内不可以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而且还要对被监视居住人的行为加以监视并且限制其人身自由。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执行时间最长不能够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后最高判处死刑,即法律规定的最高刑罚。监视居住只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最终判多久由法院根据其犯罪情况决定。
不算。羁押是指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到看守所收押的情形,而监视居住并不是在看守所执行,所以监护居住不算羁押期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固定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及遵守法定义务,并通过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通信监控等方式对其进行有效监视,并具有一定限制期限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在公安机关内部将会有明确的记录,在本户籍地也是可以查到的,并且严
监视居住就是指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监视居住条件的人在住处或被指定的居所执行的刑罚。一般是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住处。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
监视居住,一般需要符合五个条件,主要如下: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
监视居住不一定会坐牢。如果当事人确实有违法犯罪事实构成犯罪并被判刑的会坐牢。监视居住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不得中断案件的侦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案情变化,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