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
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侵权损害赔偿包括: 1、医疗费,根据医疗缴费凭证来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 4、护理费; 5、伤残辅助器具费等。
死亡人身赔偿不属于遗产,是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遗产主要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等。死者结婚的一般是指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个人的部分和个人财产。
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此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有:1、医药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人身损害赔偿都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若是造成他人残疾的,应当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对于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所作出的赔偿应当包括以下方面: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受害者死亡的,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抢救费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计算公式为: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行为人申请以下种类的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可以主张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的赔偿。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有以下方面: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