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夫妻离婚起诉应该在被告住所地人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但若被告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由哪个地方的法院管辖,就在什么地方开庭。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的被告存在下列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
起诉离婚由哪个地方的法院管辖,就在什么地方开庭。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的被告存在下列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异地起诉离婚的方法如下: (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材料; (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由法院送达答辩状副本给原告; (3)庭审阶段:开庭审理,开展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查清事实真相,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
男方起诉离婚能在女方所在地起诉,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
1、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 3、夫妻一方
起诉离婚的当事人要到被告人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也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1、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 3、夫妻一方
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起诉离婚应当到夫妻共同经常居所地的法院起诉。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按原告就被告原则,去被告居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者下落不明,可以在原告居所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
诉讼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但是有以下例外情形: 1、有关军人的案件: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
如果是男方起诉离婚,并且女方经常居住地就是其住所地的,那就可以在女方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女方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那就应该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是不需要办理离婚证的,协议离婚的才有离婚证。如果想协议离婚的,需要到一方在内地的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办理的,则可以直接在当地办理,因为上述地区与2021年开始将开展为期两年的离婚登记跨省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