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一般情况下,女方不能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法律规定,原告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可以起诉的,一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一方被监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另一方起诉离婚。此外,被告不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
离婚起诉需要去法院,首先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其他法定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
离婚起诉书一般应递交到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离婚起诉书是诉讼离婚必须要递交的材料,一般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如果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夫妻共同生活且知道对方住所地的,起诉离婚的一方应当向被告方住所地的
一方在外地起诉离婚手续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
当事人起诉离婚,对方不在本地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若被告在指定日期内不到庭应诉,而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法院将做缺席判决。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因为无法调解的矛盾,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自愿结束婚姻关系。起诉离婚可以在行为人经常居住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采取的是原告就被告和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离婚诉讼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基
想起诉离婚对方在外地的,如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在异地离婚应按下列方式起诉: 1、双方当事人在异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一方当事人在异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女方起诉离婚,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异地应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在原告地起诉离婚的情形如下: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在外地能起诉离婚的条件如下: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