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保证期间过了,如果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该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或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该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未起诉保证人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不一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
保证期间过了,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具体的情况,合法的保证期间过了,保证人即被免除了保证责任,但如果是约定的不合理的保证期间,一般是不按当事人约定的计算,保证人仍应承担法律规定的保证责任。建议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合法合理的保证期间来确定责任
50%以下。原则上讲,主要责任一方要承担超过50%以上的赔偿责任。在审判实践中,由于双方都为机动车,一般按照主要责任方70%、次要责任方3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
担保人不需要担一辈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1、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
担保人不需要担一辈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因为担保人的过错致使担保合同无效,从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担保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两项义务: (1)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3)保证人应当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保证义务,不履行保证义务的,要依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经济担保合同多久没有效力,这需要看当事人是否对合同终止的时间进行了约定。一般来讲,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时;合同解除之后也会终止权利义务关系。
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有: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密谋,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当事人故意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保证人死后保证责任应当由其遗产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但是如果超过遗产的范围,则对于超过部分继承人不需要承担,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则也不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