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公司监事原则上不要承担经济责任,因为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若是监事滥用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经济犯罪法人是否要担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绝大多数是采取两罚制,也就是对单位处以罚金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自由刑或罚金和没收财产。
一般来说,在单位犯罪中,法定代表人作为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但如果法定代表人不是经济犯罪事实的直接负责人或责任人,对犯罪行为有合理的不知情理由的,可以不承担责任。
不承担。借款人逃走,债务无法清偿,保证人需要在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担保责任有下列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法律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因此,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
经理以公司名义为股东担保的,公司不一定要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经理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做出有效决议,擅自以公司名义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对公司不产生效力,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的,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担保人一般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是保证人,包括有能力代表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债务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履行清偿义务的,
担保人是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要依据担保的类型而定,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具体情况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