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5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2)非
非全日制用工有休息日,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一样,都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劳动关系双方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非全日制用工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小时工,这与全日制用工不一样。一般用人单位需要为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也就是缴纳社保。而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单位也是需要缴纳社保的,这可以说是二者的相似之处。而单位在支付给非全日制用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终止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解除。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是不可以被要求出差的,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工作时间太短,不适合出差。并且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不适合接触和商业秘密有关的工作任务。
第一,工作时间不同。第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第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第五,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