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判刑并处罚金的意思就是既要交罚金还有别的刑事处罚。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以下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
管制和缓刑区别如下: 1、法律属性上不同。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只是考察方式; 2、技术层面上不同。管制是不予关押、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的一种刑罚方法。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缓刑,刑法上的一种刑罚
刑法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量刑制度。刑法管制和缓刑两者的性质不同:管制是刑罚的一种,而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实现的方式不同;后果不同。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
就是不用实际关押,缓刑考验期2个月,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一般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被判处拘役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
判3年缓刑2年,法院不会出现这样的判决。因为考验期要大于徒刑。如判决有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即法院先宣告被告人有罪,但有条件的暂时不执行刑罚。如果在判决之后的三年不再犯罪、不违反规定,过了考验期刑罚就不执行了。如果在考验期间再犯新罪,那就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