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1
不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
行为人构成引诱他人吸毒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引诱”,是指以金钱、物质及其他利益诱导、拉拢原本没有意愿吸毒的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行为人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的,追究责任的规定为: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追究刑事责任,不一定是不构成犯罪。 一般来说具备下列条件就能免予刑事处罚: 1、犯罪情节特别轻微、犯罪数额较小的,不构成巨大危害,可以不被认为是不认为是犯罪的; 2、对于可以立案的犯罪,其追诉时效期限已过的; 3、有特赦情况的; 4、具体
不追究刑事责任不一定不构成犯罪,部分罪名存在构成犯罪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根据《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
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责任追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
构成引诱他人吸毒罪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隐瞒毒品罪刑事责任承担: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拘役最长为六个月,管制最长为两年;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欺骗他人吸毒罪的量刑有三种情形: 1、犯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犯此罪,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如果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走私制毒物品罪可以追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定处罚。
教唆他人吸毒罪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教唆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不追究刑事责任,不一定是不构成犯罪。如果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而不追责的,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是由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被赦免等情形而不予追责的,构成犯罪,只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