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私募基金管理人不是金融机构,首先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可是合伙企业不能成为金融机构;其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成立法律对其管理人员有从业资格要求,但是金融机构没有;最后私募基金管理人所履行的是管理义务,而金融机构履行的是中介义务。
私募基金不设托管人可行。私募基金一般由基金托管人托管,但当事人在基金合同中约定不设立托管人的除外。募集私募证券基金,应当制定并签订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相关事宜。
在我国对私募基金的管理是实施备案制度,私募基金管理人符合条件的是可以外聘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对外投资么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外投资的法律规定 1、2014年2月,基金业协会颁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募集基金完毕后的20个
法律分析 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可以是合伙人以外的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
理论上是可以变更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协会有可能认为是代持等问题,卡住不让变更,对于已经备案成功的企业,现在变更都是很难的。
公司可以私募股权。因为,私募股权,实际上就是非公开的向投资者募集投资资金,该投资资金可以用于购买公司现有股权,也可以对公司进行增资。从这个角度讲,非上市公司寻找投资者的行为都属于私募股权行为。而上市公司也可以通过定向增发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以其自身的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只需承担有限的责任即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有限合伙人
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进行债权转让。但是如果涉及的是不合理的债权转让,已经影响到执行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这时候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被执行人的行为。而且,如果被执行人是在执行过程中进行债权转让的,受让的新债权人,不能排除执行人强制执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