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刑法第77条的内容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刑法第77条的内容: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前没有判决其他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并依照规定决定执行前罪和后罪的刑罚处罚;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主要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内容主要是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劳动者因为患病或者是并非因为工伤而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不能安排其他工作岗位;劳动者不能胜
刑诉法54条内容的内容是: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 2、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实物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等内容。
新刑诉法中第六十五条的内容是: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是,在查案过程中,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刑事责任的,应该撤销案件,要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的,应该立即释放,并且发放释放证明,这一行为也要通知到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刑法的规定如下: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前没有判决的,缓刑应当撤销,对新犯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并依照法律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
刑诉法54条内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刑诉法16条的内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六种情形下,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本条是关于对不批捕的异议的规定。如果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异议的话,可以提出复议。但是在此过程中被逮捕拘留的人不需要先释放。如果服役的意见不被批准,那么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复核。是否做出改变,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还有公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内容是: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其他情形不适用速裁程序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